暗示法
暗示是指用含蓄、間接的方法,對別人的心理和行為產生影響,誘導對象不經邏輯的思維和判斷直接接受被灌輸的觀念,主動樹立某些信念,或改變其情緒行為,達到緩解不良情緒的目的。一般多采用語言暗示,也可采用手勢、表情,或采用暗示性藥物及其他暗號來進行。暗示不僅影響人的心理行為,而且能影響人的生理功能?!度龂萘x》中“望梅止渴”的故事,即是暗示法的實例。
早在《黃帝內經》中就已記載了暗示法的范例。如《素問·調經論》說:“按摩勿釋,出針視之,曰我將深之,適人必革,精氣自伏,邪氣散亂。”意思是說醫生要先在患者針刺的地方不停地進行按摩,并拿出針給患者看,然后說我將把針扎得很深,這樣患者必然會集中注意力,使精氣深伏于內,邪氣散亂而外泄,從而提高針刺的療效。
暗示時要特別注意:人的受暗示性各不相同,這與人的個性心理特征及高級神經活動特點密切相關,亦與年齡有關,而人的智力水平及文化程度在能否接受暗示方面并無決定性作用。施術之前要取得對象的充分信任與合作,每次施術過程應盡量取得成功。如不成功,則易動搖對象的信心,影響其對施術者的信任,做第二次暗示時就會困難很多,成功的希望也就相對較小。